據新華社北京電 (記者 胡 浩)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等11個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從2013年12月起,開展為期1年的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方案明確,要依法嚴懲侵害醫患人身安全、擾亂正常醫療秩序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要對實施傷害醫務人員和患者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分子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斷制服,依法嚴懲。對拉橫幅、擺花圈、設靈堂、違規停尸等擾亂醫療秩序等行為,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嚴厲打擊職業“醫鬧”、“醫托”及“號販子”。對專門捏造、尋找、介入他人醫患矛盾,故意擴大事態,尋釁滋事,向醫務人員、醫療機構敲詐勒索的“醫鬧”分子,要嚴厲打擊,堅決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方案提出,應提高醫療機構安全防范能力。醫療機構應當健全安全防范系統日常管理防范制度,對發生的各類案件要如實登記并及時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要強化醫療機構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確保重點區域、重點部門視頻監控覆蓋率達到100%。具備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安全監控中心應當建設應急報警裝置并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網。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督促醫療機構加強內部巡查守護。可根據實際需要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要健全警醫聯動、聯防聯控機制,提高應急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置能力。
方案同時要求,切實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做好醫療糾紛化解工作,力爭人民調解組織網絡2014年底覆蓋75%的縣級行政區域。建立健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與醫療機構投訴管理銜接機制,及時引導醫療糾紛通過人民調解化解,有效防止矛盾糾紛擴大升級。
根據方案,各地還將開展涉醫矛盾隱患大排查,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機制,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預防、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