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罪,我向被拐兒童的家屬以及社會各界道歉。”昨日上午9時,渭南臨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原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產科主任等4人涉嫌失職罪一案,該案未當庭宣判。庭審現場,事發時任產科主任的高文平失聲痛哭,鞠躬道歉。
公訴方建議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考量
開庭前,4名被告人被法警依次帶入庭審現場。上午9時,正式開庭。公訴方經審查查明,案發前,被告人王莉為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姚軍民為分管產科的副院長、高文平為產科主任、司欣為產房臨時負責人(助產士)。4人身為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未能正確履行相關職責,致使張淑俠趁機從醫院將多名嬰兒抱出拐賣。此案發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4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公訴方表示,應以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追究4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因此對他們提起公訴。公訴方建議,依據此案具體案情,結合庭審現場被告表現,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考量。
“我有罪,我向被拐兒童的家屬以及社會各界道歉。”昨日上午9時,渭南臨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原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產科主任等4人涉嫌失職罪一案,該案未當庭宣判。庭審現場,事發時任產科主任的高文平失聲痛哭,鞠躬道歉。
公訴方建議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考量
開庭前,4名被告人被法警依次帶入庭審現場。上午9時,正式開庭。公訴方經審查查明,案發前,被告人王莉為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姚軍民為分管產科的副院長、高文平為產科主任、司欣為產房臨時負責人(助產士)。4人身為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未能正確履行相關職責,致使張淑俠趁機從醫院將多名嬰兒抱出拐賣。此案發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4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公訴方表示,應以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追究4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因此對他們提起公訴。公訴方建議,依據此案具體案情,結合庭審現場被告表現,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考量。(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