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網民質疑,對于民意期待的“高速公路除夕免費”問題,地方究竟是真的沒有自主決定權,還是拿“規定”作為不想免費的“擋箭牌”?
“免費也不違法。”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重大節日免費通行”“除夕不在春節假期范圍”的規定不是“除夕不得免費通行”的法律依據。交通運輸部對于免費時間范圍的規定,只是強制要求在這一期間必須免費,而不是說在此之外就不得免費。地方政府有權出讓高速公路經營權,延長收費期限,難道遇到免費問題就沒有自主權了嗎?
實際上,不在《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規定之列的節日也并非沒有“高速免費通行”先例。2012年,中秋節和國慶節“黃金周”組成8天連休長假,原本并不在免費之列的“中秋節”同樣被視同國慶節連休日實行免費。(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