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前,千陽縣草碧鎮一村民私藏了部分子彈,本以為不會有人知曉,不料卻被入室盜竊的小偷發現并舉報。昨日,子彈經寶雞市公安局鑒定為軍用彈藥,這名村民因因涉嫌非法持有彈藥取保候審。
4月28日,千陽縣草碧派出所接到了一個特殊的舉報。舉報人武某因入室盜竊被千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武某因想立功減刑,便向辦案民警舉報盜竊期間曾發現有戶村民私藏槍彈。
武某告訴民警,2013年10月底,他在草碧鎮上店村入室盜竊時,在一戶人家中發現了20多發子彈。武某說自己思量再三,覺得還是應該向公安機關舉報這一情況。民警隨即迅速對武某舉報的這一情況進行核實,在武某指認的村民馬某家中,發現一個裝有子彈的綠色塑料盒,盒內裝有未擊發的步槍子彈28發,教練彈2發。
據辦案民警介紹,馬某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時曾是村里的民兵,每天都與槍彈接觸,而且經過訓練,射擊水平比較高。由于對槍彈的愛好,在國家統一收繳時,私自留存了這些子彈作為紀念,在家中已經放置了三十多年。去年家里被盜后,并沒有太大的財物損失,只有放置在木柜里的子彈盒有過被翻動的跡象,小心起見,馬某特意將裝子彈的盒子挪到了麥倉底下。萬萬沒想到,本留作紀念的子彈會被竊賊發現并舉報,惹出了大麻煩。
4月29日,馬某因涉嫌非法持有彈藥被千陽縣公安局取保候審。昨日,千陽縣草碧派出所民警將馬某持有的子彈送往寶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鑒定結果確認子彈直徑是7.62毫米,為軍用五六式半自動步槍所用。(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