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7日,吳起縣人民檢察院接到吳起縣公安局電話要求介入偵查一起故意殺人碎尸案。接到電話后,偵查監督公訴科科長許明榮利用星期天休息時間,與公安辦案人員翻山越嶺徒步十幾公里,對這起案件的現場指認和偵查訊問,并提出大量的偵查思路,引導偵查,發揮了偵查監督的職能作用。
據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供認,2012年12月份,被害人問某(甘肅省華池縣人)與朱某某女兒白某以戀愛為由,經常到她家與其女兒談情說愛,因朱某某與丈夫白某某不同意這門親事,問某便懷恨在心。
12月21日案發當晚,問某再次來到朱家,因與白某某話不投機發生爭執、繼而廝打。問某并揚言:“你若告發我,讓老子坐牢,老子要殺你們全家”等語言威脅。
后白某某用哄騙方式打發問某離開他家,并以在對面公路擋車送他回家為由,將問某騙至公路后,二人又發生爭執。白某某拔下路邊的樹干,順手在問某的頭部猛擊幾下,致其當場死亡。
案發后,白某某與朱某某夫妻二人一同將尸體抬到他家對面山上拋棄。過了六七天的一個晚上,白某某和朱某某來到拋尸地點,將問某尸體碎尸,并轉移至距離他家十多公里的一座山上的水洞中掩埋。
據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現場指認,在作案現場不遠處的坑里找到了碎尸的斧頭和菜刀等作案工具。
2014年4月24日,當地村民在山上造林時,發現了遺漏的尸骨,隨之報案,經公安機關縝密偵查,于4月27日將這起故意殺人碎尸拋尸的案件成功告破。對涉嫌故意殺人的白某某、朱某某,對涉嫌包庇的其女兒白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