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橫山縣老鳳祥五月兌換好禮,轉發此消息到微信朋友圈,并集滿(38個贊+38元(大吊墜),28個贊+28元(小吊墜))就可以到店兌換純金水晶吊墜一件”的微信在榆林市橫山縣很多群眾的微信朋友圈里瘋狂轉載,大家都發動親朋好友積贊為了兌換純金水晶吊墜。怎料這些加了錢換來的“純金水晶吊墜”里面的“金皮”成本卻不到三元錢。
顧客覺得不值要求退款遭拒
“之前去兌換說沒貨了,營業員讓我交38元,并出具了一張收據,讓我過兩天憑票取禮品。現在我不想兌換了,營業員卻不給我退錢。”5月21日,李女士手里拿著一張蓋有“橫山縣老鳳祥珠寶店”印章的收據告訴記者,本來以為是純金水晶吊墜,結果聽幾個兌換過的好友都說這個東西是假的,成本才幾塊錢。自己積了40多個贊,還要再加38元去買一個成本不值10元錢的東西,感覺有點上當受騙。
22日13時許,記者來到這家位于橫山縣教育局樓下的老鳳祥銀樓,看見該店禮品兌換柜臺前圍了十來個小伙子正在挑選“純金水晶吊墜”。當一顧客說他已經集夠贊但不想兌換時,記者問營業員可不可以用該顧客的微信贊給自己兌換時,營業員說可以兌換。當問及這個“純金水晶吊墜”是什么材質價值多少時,這個營業員說外面是水晶里面是千足金,價值288元。“兌換禮品的特別多,活動開始到現在我們已經兌換出去了上萬個。”
28元買的“純金水晶吊墜”成本不足3元
記者用一位顧客的集贊付了28元現金兌換吊墜后,要求打開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材質。營業員說打不開,不過地上一摔就碎了。隨后記者將吊墜扔到地上,一落地便摔成了兩半,可是并沒有看見千足金掉出來,那層“水晶”里面只鑲嵌了一層金色薄片。
記者拿著碎裂的吊墜找到該店一名陳姓經理,陳經理說:“這種吊墜的零售價確實是288元,吊墜是作為禮品送給你們的。28元、38元都是我們的成本價,若不收錢,那橫山這么多市民要是都來店面兌換將會把我們店圍得水泄不通,我們在做集贊活動,并不是為了銷售。塑料(所謂水晶)里面的黃金是超薄鑲金金皮,金皮成本不到3元,金皮是用膠水沾上去的。你們要想知道是否是千足金,得把金皮取下來送到相關部門去鑒定。”
工商局稱若情況屬實將嚴查
隨后記者來到橫山縣工商管理局,該局12315一工作人員說,當所描述的商品與銷售的商品不相符合,屬于欺詐消費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所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按照消費者所購買的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就此事,我們會立案嚴查。
橫山縣工商管理局邵局長表示,按商家所說已經兌換上萬個來計算,每個28元或者38元,最起碼這幾天就賣得了二三十萬元,如果情況屬實,將立即立案嚴查。(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