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一些地方打著設施農業、觀光農業的幌子,開發建設各類莊園、酒莊、農家樂,或在農業園區中建設永久性餐飲、住宿、會議、大型停車場等設施破壞耕地的行為,河北省將加強管理,嚴防以設施農業為名搞非農建設破壞耕地。
在回應河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涉及國土資源管理審議意見的報告中,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明確,今后,河北將加強對設施農業和觀光農業用地管理,查處農業項目用地的違法違規行為,嚴防“掛羊頭賣狗肉”,打著各種幌子擅自進行非農建設,違法擴大建設用地規模。
河北省提出,將嚴格控制附屬設施用地規模,明確規定以農業為依托的休閑觀光度假場所、各類莊園、酒莊、農家樂,以及各類農業園區中涉及永久性餐飲、住宿、會議、大型停車場、工廠化農產品加工、展銷等用地,依法依規按照“建設用地”管理。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后,農業設施用地將作為日常巡查重點區域,查處設施農業附屬用地超標行為,以及以設施農業為名進行休閑觀光度假場所等非農建設行為。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將堅決予以拆除。非法占用基本農田5畝、一般耕地10畝以上,造成耕地嚴重毀壞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占用面積大、影響惡劣的,公開曝光處理。(記者齊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