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母親河永續東流構筑立體法治屏障
長江流域法治守護的“湖北作為”
圖為襄陽市公安民警在漢江邊開展巡防巡控。 李楊 攝
□ 本報記者 劉志月
隨著工作人員打開車輛后擋板,600斤魚苗歡快地游向漢江。
2月17日,在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蔡甸區分局、區檢察院及漁政等部門監督協助下,曾使用地籠非法捕魚的楊某來到漢江蔡甸海事碼頭,將自愿購買的魚苗投放江中,用來修補長江生態。
類似的“增殖放流”,如今在長江流域湖北段并不鮮見。
地處長江之“腰”,擁有長江干線可通航里程和可利用岸線資源的三分之一,作為三峽工程、葛洲壩工程庫壩區和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所在地,湖北是長江經濟帶建設和長江大保護工作的“主戰場”。
近年來,湖北廣大干部群眾全面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長江大保護的能力水平,用最嚴密法治構筑起一道長江生態環境立體保護屏障。
站好“守護崗”
作為水上公安“老人”,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長王斌見證了長江武漢水域由亂到治的過程。
王斌曾在武漢水上公安分局楊家河派出所任所長。楊家河派出所轄區地處硚口區,靠近江漢一橋,距離派出所不遠處就是漢江與長江交匯處。
“治理以前,最高峰時,沿線很多砂場。下午兩三點左右,采砂船在漢江排隊出江采砂;第二天清晨又排著隊返回砂場。”王斌談到昔日采砂船的“壯闊景象”時說。
轉機出現在2016年。當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無證采砂適用“非法采礦罪”定罪處罰。
2017年2月,武漢水上公安分局根據舉報線索查辦了在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煤炭洲長江水域進行非法采砂的江某等人。該案也成為全國首起適用“非法采礦罪”進行定罪量刑的非法采砂案。
“經過大力整治,目前,長江、漢江武漢段核心水域非法采砂現象基本絕跡。”武漢市公安局長江大保護工作專班辦公室負責人、水上公安分局月亮灣派出所所長曾鍵說。
圍繞涉江違法犯罪,湖北堅持以打開路。
湖北省公安廳全力推動江地警務深度融合,從指揮調度、情報共享、偵查破案、監管羈押到實戰練兵、教育培訓、干部交流,打破部門、地域、層級界限,健全“情指勤輿”一體化實戰體系,打造“研交辦督結”工作閉環。
《法治日報》記者從湖北省公安廳獲悉,僅2021年前11個月,全省公安機關就立案偵辦涉江違法犯罪案件621起,其中非法捕撈400起、非法采礦181起、污染環境4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612名,涉案金額逾1億元。
湖北公安機關還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嚴格途經水源保護地、自然保護區的劇毒化學品運輸審批和監管,嚴防交通事故造成環境污染。
長江禁捕后,湖北公安將打擊涉漁違法犯罪擺上重要工作日程。
武漢市公安局持續開展“深夜行動”,對非法捕撈犯罪發起零容忍、無死角的強大攻勢。
2021年7月12日,武漢經開區公安分局在長江東荊河口成功打掉一個“捕、運、銷”一條龍涉漁犯罪團伙,刑拘8人,查扣船舶2艘、改裝供氧車3輛,深挖涉案漁獲物萬余斤。該案是近年來武漢市涉案漁獲物最多、涉案價值最大的非法捕撈案。
2021年12月25日,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發布調查報告稱,繼2020年以后,2021年長江水生資源繼續逆轉之前CPUE(單網捕撈漁獲量)持續下降趨勢。
下好“共抓棋”
針對長江采砂行政執法中暴露出的問題,武漢市檢察院牽頭成立長江非法采砂公益訴訟辦案專班,全面排查2017年以來全市長江非法采砂刑事案件和行政執法案件,系統梳理出“河道采砂日常監管存在漏洞、采砂行政執法有待規范、協同打擊非法采砂合力不強”3個方面9個具體問題,向武漢市水務局發出檢察建議。
收到檢察建議后,武漢市水務局逐一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細化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長江流域查處違法涉砂行為有關工作的意見》,出臺了《武漢市涉砂船舶集中停靠(扣押)管理暫行辦法》《武漢市河道采砂執法指南》等制度,開展了自然資源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無獨有偶。針對“回頭看”中發現的非法捕撈問題依然存在,襄陽老河口市人民檢察院對市農業農村局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推動政府開展拉網式排查整治,并投資400余萬元提升漢江禁捕智能化水平。
落實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共抓大保護”的要求,湖北探索了不少實踐路徑。
2020年9月,武漢海事法院環境資源庭通過一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與荊州市生態環境局等共同設立湖北省首個“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修復基地”。
2021年3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與長江水利委員會、長江航運公安局、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14家單位共同簽訂了《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構建長江流域(湖北段)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司法協調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凝聚長江大保護行政執法與司法合力。
湖北還不斷開展長江流域區域性司法協作工作。湖北高院已與河南、陜西高院共同簽署協議,建立起環丹江口水庫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湖北省漢江沿線的武漢、十堰、襄陽、荊門、孝感等7個中級人民法院簽訂協議加強區域司法協作,共同保護好漢江流域生態環境。
湖北公安則與四川、重慶、湖南、江西等上下游省市公安機關建立完善區域間線索聯查、案件聯辦、風險聯防等長效機制,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協同,嚴防水域交界區域出現漏洞。
打好“治理仗”
昔日“化工圍江”,今朝“江豚逐浪”。
湖北宜昌地處長江上、中游分界處。2016年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交辦宜昌48個具體問題,環境治理任務重。
為治理長江生態環境,宜昌下了“壯士斷腕”的決心。
瞄準破解“化工圍江”難題,宜昌市公安局成立環保警察支隊,聘請專家對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排查。
經過“關、停、搬、轉”等一系列舉措,宜昌化工企業實現了產業轉型升級。
《法治日報》記者了解到,湖北已穩妥完成405家沿江化工企業“搬改并轉”,平穩取締1211個長江干線碼頭,騰退岸線150公里。
圍繞提高長江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荊楚兒女砥礪前行。
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程繼偉印象里,近年來審理的涉長江刑事案件中,附帶公益訴訟的越來越多。
“不再只是判刑、判罰,也更關注生態修復,以恢復性司法為抓手,將司法懲戒與司法修復有效銜接,全方位保障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安全及生物多樣性。”程繼偉說。
2021年,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法院審理了袁某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等3案,在判決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同時責令“增殖放流”,于同年將成魚及魚苗放歸武漢法院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示范點(新洲漲渡湖片區)。
圍繞長江流域生態修復,湖北干部群眾真抓實干。
湖北全省已設立44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涵蓋長江、漢江等重點水域和江豚等重點保護對象。
針對非法碼頭整治過后的長江岸線復綠工作,荊州市江陵縣公安局協助有關方面開展長江堤壩清理養護,種植林木26450株、補綠面積5240平方米,拆除并封堵水井118口,切實保護轄區37公里長江沿岸生態環境。
武漢市洪山區全力推進長江兩岸造林綠化工作,完成造林314.2畝,有效提升沿江生態廊道建設水平。
錨定“少發全破”目標,湖北還不斷完善長江流域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武漢市水上公安分局與市農業農村局共同建設漁政“天網”系統,通過視頻感知、人工智能、大數據、熱成像聯動識別技術,實現人防、技防統一調度,禁捕水域24小時無縫覆蓋。
武漢市水務局積極協調公安、海事等全力建設“河道天眼”,只要有船只經過長江或漢江武漢段,就能清晰識別并全程跟蹤,讓非法采砂無處遁形。
《法治日報》記者了解到,湖北省、市、縣三級已投入5億余元用于水域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水域治安防控能力。目前,涉江渡口、取水口、危化品碼頭等重點部位的涉江監控、預警、執法能力水平不斷提升。
抓長江生態保護源頭治理,湖北積極發動全社會參與。
蔡甸區公安分局不僅成立長江禁漁專業隊,還對沿江垂釣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將釣友發展成禁漁宣傳員,已邀請1306名釣友加入微信群,征集線索、助力辦案。
從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7年多,武漢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褚金麗發揮普法作用、從源頭抓起的緊迫感更強。
“涉長江的損害發生之后再去修復,一是時間長;二是成本高。若能通過不斷提升全社會守法意識,盡量減少損害發生,將是成本最小的治理方式。”褚金麗說。
秉持這種理念,褚金麗近幾年積極參與普法工作。
2021年6月5日,褚金麗參加了武漢市大興第一實驗小學(新華家園校區)的“6·5世界環境日”普法小課堂活動,就長江大保護等話題與孩子們互動交流。
“當看到孩子們對江豚圖像表現出的極大熱情、對了解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時,我深深覺得,未來可期。”褚金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