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要求“無殘疾” 檢察機關促糾正
本報訊(記者盧越)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會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10件殘疾人權益保障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今年,全國助殘日的主題是“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權益”,本次案例發布也突出促進殘疾人就業權益保障,10件典型案例中有3件直接涉及殘疾人就業權益保障。其中一起案例中,用人單位通過互聯網招聘平臺發布存在歧視殘疾人的招聘廣告,檢察機關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及時糾正用人單位違法招聘行為。
2022年4月19日,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立案調查查明,多家用人單位在某大型互聯網招聘網站上發布關于黃埔區內用工的招聘廣告,招聘要求中明確注明“無殘疾”。上述招聘崗位多為維修、裝配、包裝等普通工種,且為無學歷限制、無經驗要求。
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根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和《廣東省殘疾人就業辦法》相關規定,上述招聘廣告中所招用的均為一般簡單工種,并沒有要求掌握特殊技能或者是對身體協調性較強的崗位,應當被認定為就業歧視,損害了殘疾人平等就業的合法權益。
作為監管部門,黃埔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依法維護殘疾人勞動就業權利。
4月21日,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及時與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磋商,督促其積極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目前,相關用人單位已刪除平臺廣告中含有殘疾人歧視的相關內容。
盧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