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網防鳥,老農護果心切觸法網
□ 本報記者 周宵鵬
□ 本報通訊員 馬一杰 吳立娜
從“捕鳥人”變成“護鳥人”,楊大爺的轉變源于一起他想不到的公益訴訟。
河北省盧龍縣是中國釀酒葡萄生產基地縣、中國葡萄酒之鄉,每到盛夏時節,果蔬飄香,豐收在即。然而,天上的飛鳥也盯上了這鮮美的果實,紛紛前來啄食,這讓種植葡萄的楊大爺十分苦惱。
掛長彩帶、綁稻草人、套護果袋……為了保護葡萄,60多歲的楊大爺嘗試了很多方法,但都效果不佳。最終,他決定在葡萄地周圍拉網,覓食的鳥兒飛過來就會撞上細網,被細網纏住后,越掙扎纏得越緊,最終鳥兒只能被困死在網上。看著葡萄一天天旺盛生長,楊大爺日益欣慰,卻不知自己的“竅門”已經逾越了法律紅線。
至2021年10月14日案發,楊大爺拉起的防鳥網上已經掛了30余只鳥的尸體。經鑒定,其中1只為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紅喉歌鴝,另外30余只屬國家“三有”保護動物。結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確定涉案野生動物價值為13300元。根據相關法律,楊大爺的行為不僅觸犯了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其破壞國家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還對生態環境造成了損害,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農戶為保護農作物免受鳥類啄食,設置攔網而觸法網。一邊是疫后復產、鄉村振興,一邊是保護環境、法律紅線,兩者如何兼顧?
考慮到楊大爺拉網防鳥主觀上是為驅趕鳥類啄食自家果蔬而非惡意牟利,且到案后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盧龍縣人民檢察院發揮“刑事、公益訴訟一體化”辦案優勢,在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同時,堅持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確保及時修復受損生態環境并兼顧行為人實際履行能力,探索公益服務新模式。
盧龍縣檢察院在訴訟中提出,與當事人簽訂《保證書》,約定以貨幣和志愿服務相結合的形式承擔生態損害賠償責任,在一定時期內參加巡護拆鳥網、河道清潔等生態養護工作,并參加公益活動。
今年3月15日,法院判決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楊大爺于判決當日即全部繳納了涉案野生動物價值損失13300元。
盧龍縣是國家園林縣城,境內山、水、城相依相擁。“楊大爺架網防鳥,卻沒有村民出面勸阻并指出其行為違法,可見從根源上預防犯罪,引導居民、農戶自覺保護野生動物和生態多樣性,同時以檢察履職助力鄉村綠色振興,是這個案子背后的重要意義。”此案雖然已結,但案件承辦檢察官和盧龍縣檢察院志愿服務隊有了新想法。
4月下旬,正值“谷雨前后、種瓜點豆”的春耕黃金期,盧龍縣檢察院在鮑子溝風景區當地村落,聯合縣公安局和村委會展開一場特殊的“釋法護鳥”實景法治課,曾經因架“防鳥網”而觸法網、如今做起“護鳥使者”的楊大爺現身說法,村委會成員、田間勞作的諸多農戶成為現場聽眾。
“本來只是想防著鳥啄食我家的葡萄,沒想到竟然犯了法,我會牢牢記住這次教訓,現在我是咱們附近幾個村的護鳥志愿者了,及時提醒和制止鄉民們的不法行為,也算為環境保護作點貢獻。”楊大爺由衷地說。
活動現場,檢察官圍繞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狩獵罪等常見的破壞動物資源犯罪,結合該院辦理的典型案例,詳細介紹了相關法律規定,幫助村民了解哪些動物不能捕,并現場發放1000余冊《保護野生動物 公益訴訟共建美好家園》普法宣傳手冊。
“我們文化不高,以前都不知道捕鳥會犯法。檢察官講得好,手冊做的也好,國家保護動物上邊都有照片,都不能捕……”農戶們仔細地傾聽宣講、翻看手冊。
臨近入夏,盧龍山區田間的鳥兒嘰喳聲不絕于耳,清脆而不喧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