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劉占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將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做好行政強制法的實施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近日提出貫徹行政強制法實施意見。
《意見》指出,行政強制法是繼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之后又一部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重要法律。它的頒布施行對平衡行政權力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履行職責,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施行行政強制法的重大意義,認真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貫徹落實。
《意見》要求,行政強制法確立了行政強制的基本原則和一些重要制度,并對行政強制作了系統規范和調整。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行政強制法,系統把握法律內涵,深刻領會法律精神,充分認識法律實施對政府管理產生的影響和對行政執法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通過各種形式,抓緊組織開展法制學習培訓,全面掌握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自覺貫徹執行法律。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對行政強制法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作出具體安排,列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內容,抓好工作落實。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采取懸掛橫幅、擺放展板、散發傳單、張貼標語、出動宣傳車、設立咨詢點等多種方式,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為行政強制法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意見》強調,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商洛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做好有關行政強制規定的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商府法發〔2011〕21號)要求,對涉及行政強制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對需要修改的規范性文件,及時完成修改程序,經政府法制機構審核、政府審定后重新發布,并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對廢止的規范性文件,2012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今后我市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嚴格依照規定程序報送備案,加強監督管理,維護法制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