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被騙到了現場,他接過砍刀,周斌下令:“今天是實戰,速戰速決,不許讓人出聲”。此時,郭某雖已意識此行是干違法的事,但還是緊張又好奇地跟在別人身后走進了養殖場。看到別人揮刀砍人的場面,他向民警說:“我嚇得心都快跳出來了,渾身起了雞皮疙瘩,腦子一片空白,也不知道自己該干啥,看到渾身是血的一個人跑到我前面,我不自覺得用手就拉了一下,胳膊粘上了血,我感到又惡心又害怕,就到水龍頭下去沖洗。。。。。。”
身為組織者的周斌,坦言去年曾在網上看到巒莊有娃娃魚的信息,知道娃娃魚值錢,先后來偷過兩次,均未得逞。于是就想糾結一些人明搶。當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訴“老大”后,得到“老大”的支持,由“老大”出資,買來砍刀、塑料袋等作案工作。他負責招兵買馬,短短幾天就將無所事事的幾個同鄉伙伴召集在一起,統一在西安集中。 7月17日早,他們分批乘車到達丹鳳,又在縣城租了兩輛出租車直撲大鯢養殖場實施搶劫。
周斌說,目的只有一個:“搶娃娃魚,遇人就砍,不計后果”。在逃跑路中,周斌害怕魚死,還專門找到一條小河將魚放入水中保養。魚就是“錢”,保魚的命就是保“錢”。
在周斌眼里只有對錢的崇拜,沒有一絲對生命的敬畏。在審訊中,周斌還埋怨自己的運氣不好。
該案中,年齡最大的周某19歲,最小的郭某15歲,都屬于“90”后。從這些犯罪少年身世當中,我們了解到,他們大多家庭比較貧困,家庭教育不當,又過早地放棄了學業,步入社會。在打工期間,經常出沒于網吧、游戲廳,以此打發閑暇時間,平時很少接觸到法律方面的教育,甚至分不清違法和犯罪的區別。因此,這伙少年的犯罪值得人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