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賈書章)近日,在商洛市文衛路一個很不起眼的小便利店前,店主人貼出的一則小小的告示引起了市民們的熱議。
這個《告示》是用毛筆在一張紙箱板上寫的,告示為:1月15日,下午4時20分,一個身穿藍色夾克的小男孩來本店買了一包方便面,方便面兩元錢,應找8元錢,但男孩在我轉身給他找錢時跑走了,希望知情的家長前來認領。某月某日。
原來,前不久,這家便利店主人老王正在店里經營,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跑進來,遞給老王十元錢,要買一包方便面。老王將方便面交給男孩,在他一轉身要給孩子找錢時,卻發現這個小男孩快速地跑走了,老王緊喊慢喊也沒將他喊回來。老王是個退休職工,平時為人正直,做事講道德,從不占別人小便宜。這8元錢咋辦?于是老王就想起了寫一個告示,提醒孩子及家長前來認領本該屬于他們的錢。
面對老王的告示,市民們議論紛紛,有的說,這是一點小事,這樣做沒有必要;有的說,現在這人,誰還在乎這點小錢。附近一小賣店的店主說,這孩子一定是悄悄拿了家里的錢,也不敢給大人說,大人也不知道,我看就算了,肯定沒人來領了。但老王卻堅持說:“不管是啥情況,但這錢肯定是人家的,我一定不能留在自己手里,否則,咱這心里也不安歇。不管等到啥時候,我都把告示掛在店前,直到人家來領走為止。”
這則小小的告示,其中卻反映了一個普通人的人格,在今天這個商品社會顯得尤為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