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段光耀 董自庭)近日,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商洛市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具體措施》,提出了“培育‘五類人才’、發揮主體培養作用、健全機制、強化組織保障”四個方面的具體政策措施,著力破解鄉村引才引智難題,引導各類人才投身鄉村建設,助力鄉村振興。
《措施》指出,要培育鄉村振興“農業生產經營人才、農村產業發展人才、鄉村公共服務人才、鄉村治理人才、農業農村科技人才”五類人才,打造勞務輸出品牌,加大高素質農民、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培育,擴大鄉村教師隊伍招聘,安排定向招聘醫學類本科畢業生;持續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工作,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培育計劃。
《措施》要求,充分發揮各類主體在鄉村人才培養中的作用,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養和加快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依托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培養基層黨組織干部隊伍,發揮農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等培訓機構作用,支持企業參與鄉村人才培養。
《措施》強調,建立健全鄉村人才振興體制機制,加快農村工作干部培養鍛煉和鄉村人才培養進程,推進各類人才定期服務鄉村,鼓勵人才向艱苦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開展縣域專業人才統籌使用和鄉村高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評定,強化鄉村人才分級分類評價和人才服務保障。
《措施》要求,強化鄉村人才振興組織保障,把鄉村人才振興納入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和鄉村振興實績考核。加大鄉村人才振興財政投入保障,做好財政資金撥付與監管,持續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搭建聚才平臺,完善科技成果轉化、人才獎補等政策。營造良好環境,吸引人才留在鄉村,在全社會營造尊重、關心、愛護鄉村人才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