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李小龍 實習生 晏青)近年來,我市民政救助工作呈現出整體推進、健康發展的良好局面,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城市低保工作步入規范化軌道。我市1999年開始實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11年,享受城市低保人口4.76萬人,基本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規范運行。形成了低保標準與物價水平聯動調整的增長機制,由2007年的每人每月140元逐年遞增到目前的每人每月320元,緩解了物價上漲給困難群眾帶來的生活壓力。基層低保工作規范化建設不斷加強,低保的申請、評議、審核、審批、發放等操作程序明確,堅持每季度核查,對低保對象及低保對象的補差標準實行動態管理,體現了“分類施保”的要求。低保財政投入機制得到有效落實,市、縣區分別按照上年可用財力的2%和1%足額列支城市低保資金,2011年我市各級財政列支城市低保資金4128萬元。
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有序推進。自2007年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工作開展以來,救助范圍和救助額度不斷擴大,逐步形成了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工作機制,使部分群眾看不起病及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狀況得到有效緩解。各縣區民政部門籌措資金統一為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辦理了新農合和城鎮醫保,并對其住院醫療費用在合療或醫保報銷后自付部分全額給予救助,對日常門診醫療給予一定救助。對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費用在合療或醫保報銷后再給予適當救助,并根據救助資金使用情況,把城鄉低保邊緣戶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家庭納入救助范圍,努力實現多層面、全方位的救助。
農村“五保”供養水平全面提升。農村“五保”供養資金由過去在“三提五統”中列支改為由公共財政保障之后,各級財政足額預算安排“五保”供養資金,建立了“五保”供養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全市“五保”供養整體水平明顯提高。努力把符合供養條件的“五保”對象全部納入供養范圍,全市保障對象由2007年的12635人擴大到2011年的15998人,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3200元,基本實現了應養盡養。我市把敬老院建設納入民生八大工程,新建或改擴建了一批標準化、園林化的縣級中心敬老院和鄉鎮、區域敬老院,目前全市有敬老院84所、村級集中供養點6處,集中供養9375人,集中供養率58.6%。
城市“三無”人員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不斷加強。2007年以來,全市以提供返鄉路費、食宿、護送返鄉及危重病人、精神病患者救治等方式,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20309人次,其中未成年人960人次。市社會福利院和商州區社會福利院,加強與救助站工作的銜接,收養城市“三無”人員、不明身份的癡呆殘人員191人。洛南縣兒童福利院累計收養孤殘兒童179人,經過多年的培養、教育,先后有14人考上大專院校,26人參加工作;去年縣上又投資500多萬元,建起了兒童福利綜合樓及配套設施,進一步改善了兒童福利院的設施環境。2011年11月,市兒童福利院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落成并投入使用,進一步提高了我市對孤殘兒童實施集中收養、醫療、康復、教育的能力。全市按照散居孤兒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養孤兒每人每月1000元的省定標準落實了孤兒生活費,并出臺了相關實施方案,使孤兒在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的權利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