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方由朝)日前,市總工會在全市啟動為困難家庭子女資助入學交通費和第一個月生活費的“金秋助學”活動,每位困難學生可獲得1000元資助金。
2005年市總工會開始實施“金秋助學”活動,到2011年先后投入169萬元,資助2344名考入高校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子女入學。今年“金秋助學”活動的主要對象是2012年考入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本科院校(不含軍事院校和全國重點師范大學),并且未受市慈善協會等機構資助的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家庭子女。
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在資助范圍,夫婦雙方下崗或失業、享受低保、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子女,或者夫婦一方下崗或失業、享受低保,而另一方無業或為農村戶口,經濟收入很低的困難職工子女;因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大病,花費巨大,又未參加醫保,或者因嚴重意外災害導致家庭十分困難的職工子女;因工傷、事故、殘疾、大病等原因導致家庭困難的農民工(有勞動合同)子女;困難單親女職工家庭子女等。
活動從8月上旬開始,申請程序為困難職工或農民工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經基層單位工會初審合格后,分別將相關材料報市、縣區困難職工援助中心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分別由市、縣區總工會審批,批準資助的經公示無異議后,分別由市、縣區困難職工援助中心發放助學金。
市總工會提醒申請資助的困難職工,要準備好個人助學申請、困難職工檔案表(已建檔的不填)、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審批表;夫妻雙方下崗證(或無業證明)、家庭低保證、單親女工證明或直系親屬縣級以上醫院大病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結算單復印件、意外災害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學生錄取通知書、準考證等復印件。 困難農民工要提供以困難農民工名義的個人助學申請、困難職工檔案表、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審批表、勞動合同復印件、家庭低保證或家庭成員的縣級以上醫院工傷、事故、大病住院等相關證明、意外災害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學生錄取通知書、準考證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