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近日,商洛人大對市三屆人大代表的履職情況進行通報曝光,這在歷年來尚屬首次。
針對少數人大代表特別是個別領導干部代表總是以工作忙為理由不參加或不能全程參加會議和閉會期間統一組織的履職活動問題,商洛人大根據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制定了《人大代表履職監督暫行辦法》,對人大代表的權利義務、登記考核、通報曝光、懲戒措施等作了具體規定,為代表履職監督提供了依據。這次通報就是落實該辦法的具體體現。
通報曝光的對象包括按時參加活動的代表,參加活動中途請假的代表和請假未參加活動的代表等三類。通報的內容包括代表出席人代會、參加履職培訓、視察調研、執法檢查、提交議案建議等方面的情況。通報要求,各位市人大代表要牢固樹立代表的責任意識,充分發揮代表的主體作用,正確行使代表權利,同時要積極履行好代表義務。要按照《代表法》第六條:“代表不脫離各自的生產和工作。代表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參加閉會期間統一組織的履職活動,應當安排好本人的生產和工作,優先執行代表職務”的規定,正確處理好本職工作與執行代表職務的關系,按時參加會議和閉會期間的活動,不得無故缺席或早退。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要嚴格按照制度履行請假手續,確保會議和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