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吳曉來)國務院決定于2013年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為了認真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市政府近日發出通知,就商洛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商洛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資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
《通知》強調,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縣區各部門要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突出重點,優化方式,統一組織,創新手段,認真做好經濟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要加強普查隊伍建設,注重充分發揮社區和居委會、村委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要堅持依法普查。市內所有普查對象要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各級監察機關和統計執法機構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真實可靠。普查取得的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