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楊 楠)近日,市政府下發通知,決定建立氣象防災減災應急聯席會議制度。
《通知》規定聯席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臨時召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中、省有關氣象防災減災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我市氣象防災減災工作的指導意見及有關具體政策措施;通報氣象防災減災工作進展和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計劃落實情況;協調解決氣象防災減災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督促和指導氣象災害防御各項措施的落實,切實增強氣象災害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提高全社會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督促各部門建立健全氣象防災減災工作責任制,履行氣象防災減災工作職責抓好全市氣象防災減災工作的管理;組織開展氣象防災減災工作專項檢查;指導協調各部門開展氣象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防災減災意識,推動氣象防災減災工作的社會化。通知還規定了聯席會議的組織機構以及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制度的出臺將進一步加強商洛氣象防災減災組織管理工作,提高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