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李立平)按照陜西省人社廳《關于一次性補發企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員5%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要求,近日,市養老保險經辦處積極申請地方財政補助,為全市企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員一次性補發5%養老金。至此,歷史拖欠企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員5%養老金問題已全部解決。
這次全市一次性補發5%養老金的范圍和標準是:全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并依據相關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計劃生育優待證、獨生子女證)、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納入統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補發5%養老金的月標準為省社會保障局統計報表明確的2005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625元)的5%(即31.25元/月),補發月數為企業職工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至2009年6月,補發金額為補發月標準乘以補發月數;補發2005年底前5%養老金范圍和標準:已實施關閉破產企業、經認定的困難企業的退休人員及以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