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 黨率航)為有效鞏固打擊傳銷及創建無傳銷城市工作成果,我市將從2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3個月的打擊整治傳銷“2018——秦風行動”。
“2018——秦風行動”將重點打擊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整治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查處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的傳銷活動;打擊為傳銷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人員住宿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等違法行為;打擊利用互聯網和假借直銷名義從事傳銷的行為。
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參與專項行動的工商市場監管、公安、通信管理、教育、商務等相關部門,以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為主,共同負責加強指導、督查,依法查辦、偵辦傳銷案件,取締傳銷窩點、場所,妥善驅散、遣送傳銷人員。認真排查案件線索,嚴厲打擊各類傳銷行為。嚴懲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者和骨干分子,嚴厲打擊暴力抗法以及傳銷引發各類刑事案件。要利用現代技術手段,發現、追蹤、調查、鎖定網絡傳銷網站,依法予以關閉或屏蔽,嚴查利用網絡從事傳銷活動的案件,堅決取締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行為。加強校園防范傳銷工作,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等宣傳活動,提高學生識別、防范能力。嚴厲查處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違法行為,及時做好受騙參與傳銷學生的解救工作。加強流動人口和房屋出租管理,防止流動人口聚居從事傳銷活動。嚴厲處罰違法出租行為,對為傳銷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住宿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嚴厲查處。
通過專項行動,使我市群眾增強法律觀念,樹立正確致富觀念,提高識別傳銷的能力和防范意識,進一步減少我市被騙往外地參加傳銷活動的人員數量,健全打擊傳銷長效機制,鞏固無傳銷城市創建成果,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和建設“三個商洛”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