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汽車維修企業的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堅決打擊承修報廢汽車或擅自改裝汽車的違法行為。
四、加強信息溝通和部門協作
(十)商務、公安、工商、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對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汽車辦理注銷登記情況、報廢汽車拆解情況、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情況、汽車修理企業維修車輛記錄等信息定期進行相互通報,及時準確掌握報廢車輛的動態信息以及相關企業的工作情況。
(十一)商務、公安、工商、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基礎上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報廢汽車的監督管理工作,從報廢汽車的注銷登記、回收拆解、拆解市場整治、路面巡查等環節,強化對報廢汽車的監督管理,切實杜絕報廢汽車、拼裝車上路行駛和流入市場。
商務部 公安部 環境保護部 交通運輸部 工商總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