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廣州市政府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市政協副主席冼偉雄宣布《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正式發布,并就我市試行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对囆修k法》將從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止。
● 我市試行 “環保+搖號+競價” 新模式,按1:5:4比例分配中小客車增量指標
目前國內城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的主要模式有二種:一種是北京的“無償搖號”的模式,一種是上海的“有償拍賣”模式。而廣州在參考了上海拍賣分配增量配額指標的方法和北京搖號分配增量配額指標的方法后,創新性提出了“環保+搖號+競價”新的增量指標分配模式。也就是在《試行辦法》實施有效期內,全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為12萬個,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1.2萬個新能源車增量指標以搖號方式配置、6萬個普通車增量指標以搖號方式配置、4.8萬個普通車增量指標以競價方式配置。
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表示,《試行辦法》提出“環保+搖號+競價”中小客車增量指標分配新模式,并按照1:5:4的比例配置,主要從有效解決城市擁堵、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優先發展公共交通三個方面考慮,體現了我市“低碳廣州”的新型城市化發展理念,有利于實現倡導低碳環保、社會公平,解決剛性需求的三者共贏。
● 只接受排量不超過2.5L的中小客車搖號增量申請,排量超過2.5L的車型只能申請拍賣增量申請。
《試行辦法》規定,參與搖號的50%增量指標部分,只接受排量不超過2.5升的中小客車申請*。而剩下40%增量指標用于競價拍賣,參與競價的個人必須繳納2000元人民幣保證金。競價設保底價,不設最高限價。從這一規則我們可以解讀為限牌限購以后,廣州市內要購買豪華車的話都要進行競價拍賣申請。
*最新官方消息報道:規定中“接受排量不超過2.5L的中小客車搖號增量申請”是包括2.5L車型(即排氣量在2500ml以內的車型),至于更詳細的官方報道或者說法,汽車之家繼續予以第一時間的追蹤報道。
● 需要更新指標登記的中小客車,排氣量不得超過更新前車輛的排氣量。
《實行辦法》規定,需要更新指標登記的中小客車,排氣量不得超過更新前車輛的排氣量。也就是說,無論之前是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還是通過搖號或競價取得指標,以及已經在廣州市內登記的中小客車,通過轉移或報廢而獲得更新指標,新登記車型排氣量不得超過更新前車輛的排氣量。
● 10%的增量指標用于新能源車,新能源車型也需要搖號
《試行辦法》規定,在全市12萬個中小客車增量指標中,有1.2萬個指標分配給節能與新能源車,并以搖號方式配置。
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表示,積極推廣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車,是全世界公認的減少機動車輛對環境污染的有效措施之一,我市將節能與新能源車輛單列指標配置,并給予財政補貼支持,一方面是貫徹落實國家節能減排、大力推廣節能與新能源車的政策要求的具體行動;另一方面,也符合我市可持續發展的實際需要,在我市有效推廣節能與新能源車輛,對減少車輛尾氣排放,改善空氣質量很有幫助。同時,《試行辦法》規定:單位和個人2012年7月1日后購置符合國家工信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所列的新能源中小客車和節油率超過20%的混合動力中小客車,市財政按照每輛1萬元標準給予補貼。這項政策,在一定程度可以鼓勵市民和單位選購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車,從而有效引導更多的市民參與環保交通行動。另外,對于未成功配置的節能與新能源車增量指標,指標管理機構將調整為普通車增量指標納入搖號配置,從而提升指標利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