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品牌維修店都這樣被宰,在哪里修車才能讓人放心啊!”車主王先生的無奈說出了很多消費者的心聲。
近日,一位王姓消費者的汽車剎車出現響聲,到北京一家知名的汽車維修連鎖店維修。
維修人員檢查后告訴他:“剎車片磨損得厲害,需要更換;剎車盤、剎車泵也已經老化,建議一起更換。此外,為保證行車安全,還得更換機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等。”
然而沒過多久,王先生發現剎車響聲仍然存在,就換了一家汽修店,一檢查才知道,剎車泵上的原件標注紅漆仍在,說明該零件壓根就沒換過,新換的剎車片也存在質量問題。
這只是汽車維修亂象的冰山一角。
汽車維修行業亂象叢生
到去年末,我國私人汽車已超過1.2億輛,汽車市場的大發展帶來汽修服務業的繁榮。但是繁榮的背后卻是收費價格漫天要價、配件品質良莠不齊、故障診斷說法不一、維修過程小病大醫、更換配件以次充好等一系列行業亂象。
首先是漫天要價,同樣的故障,同樣的車主,但是不同的維修站點,維修的價格卻相差甚多。
其次是配件品質良莠不齊甚至以次充好。業內人士透露:“修車時,汽修工用舊件、假件以次充好安裝到客戶的車上,甚至把客戶車上的新件換下來,更換上舊件,再把新件倒手高價賣出是屢見不鮮的事情。”
再次是小病大醫。觀察人士指出,一些修車店為了獲得更大利潤,修車時不愿費勁修理汽車零部件,而是直接換新的,對配件“以換代修”的做法幾乎成修車業潛規則。市民張先生發現他的轎車無法發動,便聯系了一家修車店。維修人員檢查張先生的車輛后表示:“車的電瓶壞了,需要更換價值500元的新電瓶。因為急著開車回家,張先生付500元換了新電瓶。兩天后,張先生拿著舊電瓶到另一家修車店檢測時,維修人員告訴他:‘電瓶毛病不大,其內有根電線短路了,稍加修理就能繼續使用。’”規范與監管不到位是病因
交通部于2005年就頒布了《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的主旨是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是不足之處也是顯而易見的。《規定》中第三十一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這是針對較低端、管理較差的維修企業經常以次充好,用假冒產品坑蒙消費者而言的。因此《規定》要求“建立采購配件登記制度,記錄購買日期、供應商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等,并查驗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
同時,雖然《規定》第四十條規定了“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受理機動車輛維修質量投訴,積極按照維修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調解維修質量糾紛”。但這其中尚沒有明確提及一個“補償機制”,對維修質量缺陷而造成消費者可能造成的損失,沒有對維修者提出“強制性義務”和“經濟處罰”。
至于維修要價,統一的定價確實是不現實的。因為維修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定價。但是對于那些非法不合理要價的廠家,一定要做出懲戒。相關部門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對于比較普遍的維修項目,可以統一定價,最大限度地去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專家指出,一方面國家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另一方面,消費者也要學會自我保護,通過自己的努力以降低損失。最好是選擇正規的4S店去維修,盡量避免去路邊店。再者就是貨比三家,問清楚了再作出選擇。換下來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確認是否有換的必要,同時日后發生維修質量糾紛時也可作為證據。學會看維修結算單,修完車后記得索取相關憑證、發票,以備維權時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中華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