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前方有交警,酒駕男子和副駕女子匆匆換座位,讓人哭笑不得的是,由于兩人身高相差大,女子換座后,腳只能勉強夠到油門和剎車,這也直接證明了“掉包”的事實。最終經檢測,男子體內酒精含量達到62mg/100mL,為飲酒后駕駛。
前晚11點多,交警五大隊喻警官和同事沿虎踞北路由北向南巡邏。突然,一輛黑色轎車停在了路旁。借著燈光,喻警官發現,駕車男子正在急急忙忙地同副駕駛位置上的女子換座位,憑著職業敏感,他立刻上前查問。“你們怎么換座位的?”聽到喻警官發問,男子連忙稱沒有沒有,一直都是這么開的。男子開口的瞬間,喻警官聞到一股酒味,他立刻想到了“掉包”。可怎么證明呢?喻警官探頭往車內一看,一切問題迎刃而解,原來,兩人身高反差很大,女子換到主駕之后,因為座位的調整,腳只能勉強夠到油門和剎車,想踩下去,那必須要斜著身體。
有這樣開車的嗎?事實無法掩蓋,男子不得不承認是自己開車,然后下來接受酒精測試。經查,男子體內酒精含量達到了62mg/100mL,為飲酒后駕駛。原來,女子剛拿駕照沒多久,開車不熟練,就讓喝了點酒的朋友在副駕駛位置上指點。行駛到虎踞北路時,女子發現前方修路,道路狹窄,路況也較差,就讓男子幫忙開一段,哪知正好被交警看到,于是兩人忙著換座位,誰料到座位的前后位置成了“掉包”的證據。(新華報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