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杭州人方小姐訂了一輛車。10天過后,杭州限牌了。誰都以為,搶在限牌前買了車,方小姐撿了一個大便宜。誰知道限牌的政策細則還沒落地呢,4S店竟然坐地起價。想拿車?先漲價!這下,可把方小姐氣壞了。
想要合同?
加價4000元!
方小姐買車的地方,是杭州艮山路上的一家美系車4S店。她訂了一輛車。車子的指導價是10萬多,優惠約2萬,雙方最終談妥的成交價是8.2萬元。因為當時店里沒有現車,因此雙方簽訂了預購協議,協議中說明,4S店必須在4月15日前交車。
3月25晚,杭州宣布限牌。得到消息的方小姐有些擔心:之前訂的車,會不會拿不到呢?她給4S店的銷售員打了個電話,對方給出了肯定的答復:放心吧,車子沒問題。銷售員還告訴方小姐,牌照的事情,也不用擔心�!耙驗槲覀儠䦷湍阆蚬ど虃浒傅摹!�
可是,到了3月底,本已“放了一百個心”的方小姐,突然接到4S店的電話。電話那頭,銷售員吞吞吐吐說了半天,方小姐總算明白了:4S店是想加價呢。按照4S店的意思,雙方本來談好的價格為8.2萬元,現在要漲到8.7萬元,足足貴了5000元。不交錢,4S店就不給車。
“坐地起價”
還是“優惠縮水”
4S店“坐地起價”,方小姐當然不會答應了。雙方溝通無效,本周三,方小姐給“汽車路路通”打來了電話,希望評評理:哪有這么勢利的4S店?
接到方小姐投訴后,本報聯合西湖之聲《汽車百事通》組成的聯合維權團隊,找到了方小姐買車的4S店。對于這件事,4S店卻有著不同的解釋�!胺叫〗愕倪@輛車,之前是虧本賣。用行業務內的話來說,這車是犧牲價格來跑量的�!痹摰赇N售經理表示,之所以過去優惠得比較多,是因為“跑量”的車,4S店賣到一定銷量后,廠家會對4S店進行補貼,彌補虧損。但杭州限牌后,車子的銷量肯定會降低,廠家的補貼少了,價格自然就上去了。此外,這位銷售經理一再強調,限牌前后,方小姐的車價變化,屬于“優惠縮水”,并非“漲價”�!爱吘�,就算多了幾千元,車價還是比指導價低不少�!�
不過,4S店的觀點,很快遭到了方小姐的駁斥�!斑@些話,銷售員也對我說過。一開始,我信以為真,覺得4S店確實有難處。但后來我發現,不僅我買的這款車,還有不少買其他車型的消費者,也接到了4S店的漲價通知。難道說,這些車都是跑量的嗎?”
正如方小姐所說,隨后,記者又接到了多位車主投訴。他們都在該4S店買車,購買車型不盡相同。4S店的漲價幅度,也從3000元~1萬元不等。記者還了解到,幾位車主在與4S店商談無果后,乖乖掏錢加價,才拿到了購車合同。
媒體維權
4S店原價賣車
雙方說法不同,協議就成了關鍵。記者看到初雙方簽訂的“預購協議”(雙方并未簽訂正式的購車合同)后才發現,事情遠遠沒有那么簡單。第一,在這份“預購協議”中,并沒有明確寫上價格。這一點,方小姐認為,4S店是有“預謀”的�!邦A購協議有兩聯,白聯給我,黃聯留在4S店。白聯中,只有車子的指導價,可黃聯上,才有當初談好的價格�?梢�4S店預料到要限牌,早就打好伏筆了�!�
第二,這份“預購協議”,只規定了消費者的義務,例如,如果到期不提車,4S店不還現金。可如果4S店無法履約怎么罰,卻沒有寫出來。“這是一份明顯的霸王合同�!狈叫〗阏f,當初買車時,限牌傳言正盛行,“沒辦法啊,如果不簽協議,就沒辦法買車�!�
此外,方小姐認為,4S店還有偽造合同的嫌疑�!案鶕�4S店的說法,我們的購車合同,已經在工商部門備案了。可至今,我連合同長什么樣都沒見過,更別說簽字了�!彼龖岩桑�4S店替她在購車合同上簽了字。“既然4S店可以偽造我的簽名,那他們同樣可以偽造別人的簽名,囤車抬價�!�
對于方小姐對于購車合同的疑問,4S店并未正面回應。上周五上午,在記者的協調下,雙方達成了協議——4S店答應,3月初雙方簽訂的協議依然有效,車價不漲了。對于這樣的處理結果,方小姐表示接受。(記者 趙路)
遭遇“坐地起價”
可拿起法律武器
都是心急惹的禍。這兩天,“汽車路路通”在熱線與微信上接到的投訴,大多與杭州限牌前的“搶車潮”有關:有人下了單,卻發現買錯了車型;有人搶到了瑕疵車,卻退換不了;更多人被4S店“坐地起價”——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與方小姐有類似遭遇的車主,一家店就有10多個。
記者發現,他們的問題中最難解決的,就是當初與4S店的協議,本身就是“霸王條款”:協議中只規定了車主應盡的義務,例如一旦車主反悔,不想要車了,訂金就要被沒收;可假如4S店毀約,沒有任何懲罰措施。更過分的,這份“霸王條款”,往往還一式兩份,車主和4S店手中的協議,并不相同。為了多賺錢,4S店可謂機關算盡。
對于普通車主來說,面對這種陷阱,真的無能無力了嗎?并非如此。昨天,記者就此事咨詢了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的方圓律師。他表示,只要協議中寫明了訂車的價格、型號、交車時,4S店一旦反悔,就涉及違約。
這時候,車主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叭绻P鍵的合同在4S店手中,車主可以通過法律要求取證;涉及霸王條款,哪怕協議中沒有4S店違約懲罰措施,車主依然可以要求賠償合理的損失,例如交通費、車子的漲價損失等�!�
但法律人士同樣表示,碰到類似的事情,與其亡羊補牢,更好的辦法是未雨綢繆。碰到霸王條款,或者不合理的協議,車主要做的是據理力爭,要求修改協議,否則就不簽字。當然,最重要的,是買車的時候保持一顆平常心。在合適的時間,買合適的車。搶車什么的,咱就不去軋鬧猛了。(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