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不足10%
現場抓到也要罰
“對于超速的違法行為,非現場曝光處罰只罰款不記分,現場處罰不僅罰款還要記分。”高速七大隊民警提醒,對于超速的現場處罰標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罰款50元記3分;超速20%以上未達50%的,罰款200元記3分;超速50%未達70%的,罰款1000元記6分,扣留駕駛證,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超速70%以上的,罰款2000元記6分,扣留駕駛證,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許多司機以為超速不到10%不會罰款,實際上并非如此。”交警表示,現場執法時,超速未達到10%的,不罰款,但記3分,并給予司機警告。
外地飆王
今年9月1日,一輛黑色奧迪轎車在山東膠州灣大橋上飚出187公里的時速,超速100%以上。
今年6月22日,G15沈海高速,一輛無牌奔馳SLS跑車一路狂飆,在浙江慈溪路段時速高達235公里,同行另一輛無牌阿斯頓·馬丁跑車以258公里的時速在大云強行沖卡逃離。兩輛車上都是90后小伙開車,邊上坐著美女。
2011年11月2日,一輛奔馳在浙江杭新景高速上一路狂飆,速度達到215公里/小時,司機當時是準備去處理前兩天的超速罰單。(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