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駛離現場,后步行回到案發現場,見急救人員正在現場搶救傷者,遂假裝熱心群眾協助急救人員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昨天記者獲悉,雖然第二日楊某在父親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但大興檢察院仍然對其提起公訴。
肇事司機楊某是大興人。2011年6月26日16時許,他駕駛自家的本田小轎車帶其父去銀行取錢。當車由北向南行駛至本市大興區興華大街雪花電器廠門前時,與同向行駛的李某駕駛的宗申牌兩輪摩托車相剮,摩托車倒地。楊某父親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現異常并看到摩托車倒地,遂告知楊某發生事故。楊某聽到后沒有立即停車,而是駕車離開事故現場,將車輛停在他處,獨自步行回到案發現場。看到急救人員正在現場搶救傷者李某,楊某遂假裝熱心群眾協助急救人員將李某送往醫院搶救,李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楊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李某負次要責任。大興區人民檢察院以楊某構成交通肇事罪,且系交通肇事后逃逸,向大興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當中。(北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