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曉敏)深圳市人民政府昨天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深港合作工作方案》。根據方案,深圳前海出臺50條政策措施,在土地、市場、體制等方面為港人、港資、港企提供更好服務,拓展香港服務業發展空間,助推深港合作進一步提速。
該方案在具體措施方面包括:在前海試點對符合一定條件的港資企業參照內資企業管理;向香港企業出讓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土地,建設金融業、供應鏈管理、專業服務等香港服務業產業基地;試點深港檢測結果互認,支持香港檢測認證機構依托前海開展內地業務;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鼓勵香港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前海設立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并審慎經營人民幣業務;在前海試點探索將跨境人民幣貸款的放款主體逐步擴大至香港非銀行金融機構。
在創新深港人才合作發展模式方面,方案提出落實國務院批復的有關政策,允許取得香港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經前海管理局或相關政府部門備案后,直接為前海企業和居民提供專業服務;建設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為香港青年提供創新創業服務平臺;鼓勵香港高校學生到前海實習;選聘港籍人士到前海管理局及局屬企業任職,與香港法定機構實行人才對口交流。
根據方案,前海將在2020年完成“萬千百十”發展目標:由港資、港企開發的建筑面積超過900萬平方米,港資服務業規模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成功孵化培育港資創新創業領軍企業超過100家,建設香港優勢產業十大聚集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