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易中心咨詢房產證上“加名”的市民增多;在買房簽訂購房合同時,共同署名者驟增……記者昨日走訪發(fā)現,自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公布后,一場“房子保衛(wèi)戰(zhàn)”已經打響。
“房產證上加名”辦理手續(xù)多費用雜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西安市房產交易中心,在一樓大廳咨詢臺和業(yè)務窗口前,有一些市民咨詢如何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工作人員說:“這兩天,來咨詢在房產證上增加女方姓名的市民明顯增多,主要是年輕夫妻,也有一些丈母娘。”據介紹,“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前提是房屋沒有處于權利限制狀態(tài),比如不動產在抵押、查封、凍結等狀態(tài)下都是不能辦理變更登記的。現在大多數年輕人選擇貸款按揭買房,貸款沒還清,是不能辦理變更登記的。無貸款有房產證的,先要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然后夫妻雙方攜帶公證書、身份證、房產證、結婚證、印章等前來辦理手續(xù),手續(xù)費是每平方米6元,契稅是評估價的3%,評估費是評估價的5‰,產權登記費是每證80元。此外,還可以通過賣一半房屋給女方的方式來辦理,要申請購房資格、辦理買賣手續(xù),要繳納契稅、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等。
簽訂購房合同共同署名者驟增
“婚后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屬個人財產”,“誰付首付,離婚后房子就歸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這兩個焦點,直接影響到業(yè)主簽訂購房合同時的署名。記者走訪一些開發(fā)商了解到,最近幾天簽訂的購房合同中,兩人共同署名的比例明顯增多。北郊一開發(fā)商負責人羅先生對記者說:這三天來,所簽訂的購房合同中,80%的都是署兩個人的名字。有一個頭一天簽了男方的名字,第二天又來了非要改成兩個人的名字。”
律師建議女方可與男方一起付首付
在昨日的采訪中,不少女士大訴苦水。在交易大廳咨詢完“加名”業(yè)務的張女士對記者說:“我為什么要‘加名’呢?你聽聽流傳的這個段子就明白了。一對男女買房100萬,男方首付30萬,婚后還貸幾年后女方居家教子。10年后雙方離異,房產增值到300萬,產權歸男方,女方得到4萬貸款,并酌情補償10萬。40歲人老珠黃的女方帶著14萬現金默默離開,40歲一枝花的男人坐擁豪宅滿面春風……”在北郊簽訂購房合同的秦女士也說:“我和男友剛訂婚,準備10月份結婚,現在他們家付首付,以后我倆一起還貸,考慮再三我決定共同署名,雖然他父母不怎么樂意。我給他說,愛我就在房產證上寫上我的名字,他也是這么認為的。”
某律師事務所丁律師表示,在結婚登記前,女方可以與男方一起出資付首付,購房合同和房產證上寫雙方的名字,相當于合伙購房。此外,還可簽訂婚前協(xié)議,將財產的出資、歸屬等做出明確約定。(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