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團伙冒用他人身份證辦銀行卡
每張獲利30元四名嫌疑人被抓
銀行借記卡雖不能透支,卻可能成為不法分子支取錢款的犯罪工具。近來本市(北京)出現了專程進京,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各大銀行借記卡的犯罪團伙。記者昨日獲悉,西城檢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將王某、楊某、朱某和周某四人批準逮捕。
8月30日上午,西城區某銀行柜員在窗口幫助客戶辦理銀行借記卡業務時,發現眼前的一名男客戶王某,相貌與身份證上的照片完全不符,于是詢問王某:“你拿的是不是本人的證件?”王某一口咬定就是本人的證件,隨后禁不住銀行工作人員的多次追問,改口說拿的是弟弟的身份證,又無法出示本人的證件。工作人員要求王某暫時不能離開,王某顯得十分緊張。民警接到報案趕到現場后,在銀行大廳發現了一張被丟棄的身份證,又從王某坐過的沙發縫里找到了6張他人的身份證。
民警將王某傳喚,并根據王某的供述,在其居住的賓館將另外三名同伙楊某、朱某和周某抓獲,共計起獲27張銀行借記卡。
另外,民警在四人身上搜到了一些寫有“密碼”的記事本,上面記載著“20建U×3”等神秘暗語。據嫌疑人供述,這句暗語就表示“8月20日,辦了三張建設銀行借記卡和三個U盾”。原來四人專程到北京,前往各大銀行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借記卡和U盾。“我們被安排乘火車來到北京,身份證由別人提供給我們,說辦一張銀行卡給我們30元,辦一套銀行卡和U盾給我們50元,銀行卡辦好后再統一郵寄出去。”嫌疑人也知道,辦這些卡很可能被拿去詐騙。
檢察官表示,王某等人非法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銀行借記卡后非法持有,且持有數量都達到了5張以上,屬于“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情形,涉嫌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檢察官說,冒用他人的身份證辦理大量借記卡的行為,可能是不法分子在為犯罪時的錢款支取作準備。公民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證和借記卡,同時增強法律意識,切勿為了蠅頭小利,幫助不法分子辦理銀行卡。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