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華知道,通過網上銀行可以繳納水電煤氣或電話費等公共事業費,而銀行對公共事業費是不提供短信通知的,這樣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盜走他人賬戶里的錢款。
朱凱華隨即在網上發布信息,稱可以九折優惠的價格代為支付各種公共事業費用以及電話費等,之后在淘寶網上找到專門從事充值繳費業務的“小徐”、“小周”兩人。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期間,隨著“小周、“小徐”接到的買家賬單越來越多,朱凱華先后獲取8人銀行卡內資金計31萬余元用于支付電話費、光纖月租費、企業通信費等公用事業費。“小周”將28萬余元間接匯入到朱凱華實際控制的賬戶里。
2011年3月初,朱凱華掌握了一名“賓利”車主彭小姐的銀行卡卡號及密碼后,從3月1日至3月8日,從中轉出近250萬元。
斬斷非法鏈條
從2011年2月開始,上海警方接到幾十起報案,均是銀行卡里的存款被莫名轉走。他們均聲稱卡在手、密碼未泄露。
上海警方通過技術手段鎖定了朱凱華的作案痕跡,從被害人賬戶資金流向入手,發現朱凱華查詢銀行卡余額的手機所在地均為江西南昌。
2011年4月17日中午,警方趕到江西南昌的某家網吧,將朱凱華抓獲。隨著朱凱華歸案,4名向朱凱華出售客戶信息的銀行員工也浮出了水面,同時,警方還挖出了6名在網上專門從事銀行卡信息買賣的“二道販子”。
案意點擊
銀行職員以儲戶個人信息牟利、不法分子通過互聯網收購信息并作案,反映出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一個關鍵環節——銀行等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機構管理缺失,也說明此類犯罪已經通過互聯網平臺形成利益鏈。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不僅要抓源頭,也需要對網絡環境進行凈化。(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