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上汽車呼嘯而過,行人在車流中穿梭……這樣的場景每天都會在城區的斑馬線上上演。昨天記者對市區多條道路進行調查發現,雖然在斑馬線上寫著“車讓人”的提示語,但過往的一些車輛依然快速通過,行人只能等沒車時再通過,“車讓人”儼然成了擺設。
記者調查:汽車避讓行人的比例很低
昨天,在環城西路,東二環與北二環立交交匯處等路段的幾個斑馬線上,記者發現,過往的車輛一個接一個不間斷地通過,大多數駕駛員對斑馬線都熟視無睹,以至于過馬路的行人必須采用“人多力量大的方式”,過的人多了才能將機動車輛逼停下來。
市民感嘆:斑馬線上“車讓人”常被忽視
記者昨天隨機采訪了一些出租車司機、私家車主及行人。“我每天都會走斑馬線,但10次只有一次能碰上車讓人的好司機”市民王女士感嘆的說,過馬路都是人讓車,車讓人得碰運氣。雖然斑馬線上都寫著“車讓人”,但常被忽視,幾乎沒有幾個車能真正做到。
“行人在過斑馬線時,自己會左右看車,我們也是見縫插針。”出租車司機宋先生說,到處都堵車呢,不堵車的時候,能開快為啥不開快,西安的車太多了,開慢了肯定會堵車。私家車主李女士說,在有紅燈的情況下,絕對遵守交規,綠燈時,看著前面的車通過也就跟著過了,沒想太多。
法規規定:車輛不讓行人處罰100元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規劃科科長胡偉濤說,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里明確規定,轉彎的機動車在直行車輛、行人未通過時,搶插搶行的處罰100元。此外,記者了解到,公交公司對不禮讓行人的公交司機將被罰款50元。要求駕駛員,遇到斑馬線提前50米減速,必須讓行人優先通過。
胡偉濤科長說,二環內的所有斑馬線都寫上了“車讓人”提示標語,機動車避讓行人是法律規定的,行人通過人行橫道,車輛一定要避讓。從安全角度上講,機動車在交通參與中屬于強者,行人、非機動車屬于弱者,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也要主動避讓行人,車讓人更是文明的體現。(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