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夏季,溺亡事故頻發,在水庫塘口設置警示牌顯得尤為重要。8月4日,安徽涇縣一名村干部在水塘邊設置防溺水警示牌時,脫崗撈魚,結果不幸溺亡。
據了解,溺亡的村干部是涇縣榔橋鎮溪頭村支委馮某,49歲,公開資料顯示,馮某2006年元月參加工作,負責治保調解、民兵營、安全生產、土地、教育等工作。
“我們也為他的去世感到遺憾與悲痛 。”8月7日,涇縣榔橋鎮紀委書記門璇告訴人民網安徽頻道記者,因為夏季溺水事故頻發,政府多次檢查水庫塘口的防溺水警示牌,最近,溪頭村在檢查中發現幾口水塘邊的警示牌丟失了,于是,8月4日上午7點多,馮某與另外兩名工作人員前去村里的一口水塘邊樹警示牌。期間,馮某發現水面上有條魚,便去撈魚,豈料,他因此落入水中,當日下午4時許,馮某被打撈上岸,但已經死亡。
“鎮里十分重視這件事,善后事宜也在處理之中。”涇縣榔橋鎮溪頭村黨總支書記孫四清說,馮某溺亡雖發生在工作期間,但是其是脫崗去撈魚時發生意外的,不屬于因公犧牲,“我們正在與其家屬協商,給予他們一定的人道主義補償。” (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