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捷
8月24日,家住山西省汾西縣府南三區六歲男童斌斌(化名)在家門口玩耍時,被一女性犯罪嫌疑人騙走后,該犯罪嫌疑人用極其殘忍手段致其眼睛被嚴重傷害。27日,其家屬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晚上10點左右在家附近野地里找到孩子,但孩子的雙眼眼珠被挖掉。據悉,孩子現在無生命危險,但基本確定已經失明。(《北京青年報》8月28日報道)
由于嫌疑人還沒有被捉拿歸案,“挖眼案”的背后到底有什么秘密,不得而知,但“挖眼案”暴露農村已成法制軟肋。因此,這起“挖眼案”敲響了建設“法治農村”、維護農村社會秩序的警鐘。
早在2006年,從中央綜治委2006年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傳出消息說,我國農村犯罪案件日趨突出,殺人、傷害等暴力犯罪案件高于城市。其中,殺人、傷害案件的發生率均高于城市;其次,農村也是盜竊、搶劫等侵財犯罪高發之地。另據研究顯示,中國農村地區傷害死亡率高于城市地區。農村男性居民死于傷害的風險要比城市男性居民高47%;對于女性居民,農村要比城市高33%(2010年1月份的《農村衛生雜志》)。這些數據觸目驚心。
農村傷害為何高發?而且比率高于城市?這是因為農村是法治建設薄弱環節。比如,農村村民文化素養低,法律意識淡薄;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缺失或不到位;農村糾紛調控機制不健全,民事糾紛不能得到及時、妥善處理;鄰里糾紛處理不當;農村空巢,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及婦女自我防衛意識和能力差,容易被外地騙子及其他不法分子覬覦;同時,我國農村比較廣闊,容易藏身,一些不分子在城里呆不下去了,偷偷的把“戰場”轉移到農村,或者躲到農村避災。這些因素累加,導致農村成了法制軟肋。
因此,手段極其殘忍的“挖眼案”,再一次敲響了農村法制建設的警鐘,如何補上農村法制建設這塊短板,是當下一個十分緊迫的任務,否則,農村成了犯罪分子的“小菜園”,致使本已空心化和十分脆弱的農村再遭致命威脅,農村可能更加衰敗、蕭條、頹廢。如果我國廣闊的農村沒有足夠的安全穩定,那么社會的安全指數可能會降到驚人的程度。相信,這是誰也不愿意看到的。所以,面對孩子天真的問“天為什么是黑的”、“天為什么還不亮”,法制建設該出手了,用威嚴的法制后盾為明天的農村托底,農村才有光明的前途和末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