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檢察院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檢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并下發全省貫徹執行。《實施意見》從加強檢察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加強各級檢察院領導班子建設、加強高層次檢察人才培養等18個方面提出了目標要求。
《實施意見》指出,要認真貫徹檢察機關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實施意見,提升領導發展能力。到2017年,州市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中,具有基層領導工作經歷的應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同時更加注重高層次檢察人才培養,構建逐級選拔、梯次配備、布局合理的檢察人才隊伍格局,到2017年,培養10名以上全國檢察業務專家,選拔50名以上省級檢察業務專家、300名以上州市級檢察業務尖子和700名辦案能手,培養和引進500名碩士研究生,培養10名博士研究生。
《實施意見》還結合云南實際,從如何破解邊疆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基層檢察院人才難進問題、拴心留人工作機制等方面提出了指導意見,要求通過面向全國招錄法律人才、探索切合本地實際的招錄模式和建立完善留人的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和人才支援幫扶機制等,著力解決基層檢察官“斷檔”問題,并爭取到2017年,少數民族自治縣檢察院每院要有3名以上“雙語”檢察人員。(記者肖鳳珍 何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