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在湖南漣源,10歲女童劉敏婷手持小刀站在街頭,舉著“你打我爺爺,我要和你決斗”的牌子。劉敏婷稱,其爺爺2010年8月17日被漣源六畝塘工商所副所長打傷,迄今未獲賠償,故而向其“約架”。它被網民稱作“最牛約架”。
約架之事,向來是聚訟紛紜的大眾談資。在微博上,名人約架,已成風尚,也總帶有幾分鬧劇色彩。可當“約架”主角變成10歲女童,圍觀者恐怕很難一笑而過,心中充斥的,更多的是五味雜陳。
10歲女童,還很懵懂,對世態的認知,也近于一張白紙。按理說,她本不該跟充滿火藥味的“約架”有瓜葛。“決斗”之類的詞眼從她嘴里蹦出,難免讓人感到錯愕:究竟是什么,讓孩子背負著仇恨的枷鎖?又是誰將孩子推向了被圍觀的前臺?
毋庸置疑,女童約架,只是個噱頭。與其說約架是她“復仇意愿”的單向表達,不如稱其是一種行為藝術:憑借著夸張的發生邏輯、戲劇化的呈現,來博取眼球,進而申述某種觀點。誰會相信,一個勢單力薄的女孩會扮演“斗士”角色,執意和一個官員刀刃相見,博個輸贏?
至少從公眾想象來看,這是場失衡的“約架”:如果說,以往的各式約架,雙方的身份、話語權還處在平行線上,那這次“約架”,兩方勢力堪稱懸殊。當弱的一方向強者叫板,這場博弈被冠以“最牛”名號,也是意料中的事兒。
但恰是這種“難以想象”,讓女童的另類行徑充滿看點,引來民眾聚焦。在圍觀之余,人們會揣測女童“約架”的動機何在,進而按圖索驥,挖掘內幕。這也正中噱頭制造者的下懷——歸根結底,女童是個扯線木偶,幕后有人“遙控”,意在借機傳達訴求。
從碎片化的既有信息中,我們只知道,女童爺爺被當地一工商所副所長打傷,事發兩年多,卻沒得到任何補償,無奈之下,出此下策。當然,這只是單方說法,事情原委和細節,還有待還原。倘若女童的說法屬實,那么,涉事官員必將被置于民意審判臺:為何毆打老人?打傷人不賠償,是否失之傲慢……而女童“約架”的端倪,也就可以窺見:正因權利孱弱,常態化的維權路徑淤塞,受害者才另辟蹊徑,將維權與“眼球效應”捏合。
維權乏力,殃及孩子,無論如何,這并非我們情愿看到的:本應是無憂成長的孩子,卻在心中埋下仇恨的種子,他們的價值天平何以不傾斜?可拿孩子做道具,也出于難言苦衷:用“孩子出場”換取維權籌碼,或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最牛約架”是一根引線,它鏈接著怎樣的真相,需要發掘。但剝開“最牛”的名號,去打量這場荒誕劇的“噱頭”,不能不讓人嗟嘆——當孩子淪為維權棋子,念叨起快意恩仇的話語,個中的錯亂,足以刺痛人心。(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