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以其內容短小精悍、傳播便捷迅速而受到網友青睞。在江西省撫州市,兩名網友卻因一則微博言論打起了“口水戰”,最終從網絡中現身,走上法庭對簿公堂。
3月16日,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法院對江西省首例微博名譽侵權案進行一審宣判,判決被告撫州名人雕塑園職工楊雯雯(化名)停止侵權行為,并向原告《新法制報》記者吳清(化名)道歉。
一則微博引發網友“口水仗”
2011年12月6日,吳清和朋友前往即將竣工的撫州名人雕塑園參觀游玩。當晚,有感而發的吳清以“吳越芳舟”的網名在新浪微博上貼出了一段文字:“撫州名人園,建造得像故宮,對面的市政府乍一看像天安門。園里不僅有名人還有樟樹、銀杏等名樹林。還有石林,撫州真有錢!”
為使表述的內容更為形象,吳清還配了一組圖片作為佐證。但吳清沒想到的是,正是這一具有調侃風格的微博言論,給她帶來了無盡的煩惱。
就在吳清發出微博后,不少網友紛紛跟帖,從不同的角度發表自己的看法,其中以“透明楊小喵”的言論最為偏激。“吳越芳舟”當即進行了回擊。接下來的幾天,雙方你來我往,唇槍舌劍,在微博上展開了一場“口水仗”,其間都不乏粗口。
12月8日,吳清主動高掛“免戰牌”,將“透明楊小喵”等幾名措辭激烈的網友拉入黑名單,希望盡早結束這場微博“戰事”。
從虛擬世界到對簿公堂
然而,樹欲靜而風不止。正當以為“網戰”從此了結時,吳清卻接連接到幾個莫名其妙的電話。隨后,同事也打來電話,問她是不是最近做了什么事招來了非議。吳清這才想起,可能與前幾天的微博“戰事”有關。
原來,在吳清單方退出爭執后,另一方的“攻勢”卻沒有停止。12月12日,“透明楊小喵”在微博上公開了“吳越芳舟”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及手機號碼,并將對“吳越芳舟”的評論“新法制報社記者吳清,無素質污言穢語潑婦罵街抨擊兩位無意評論她微博的博友,心虛?炒作?還是本來素質就如此?”鏈接到吳清的同學、同事的微博以及《新法制報》官方微博上。
此后,吳清通過各種途徑了解到,在網上與自己展開論戰的“透明楊小喵”正是撫州名人園管理部門的職工楊雯雯。
12月27日,一怒之下的吳清將楊雯雯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名譽權、隱私權,在侵權范圍內消除不利影響、恢復名譽,并在單位官網發布道歉聲明。此外,吳清還提出了索要“1元精神損失費”的請求。
訴訟主體資格成為爭論焦點
2012年2月9日,撫州市臨川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由于當事人在微博中都是以虛擬身份出現,所以原被告雙方的主體資格成為當天庭審的焦點。
被告楊雯雯的代理律師辯稱,因原告吳清沒有提交其是網友“吳越芳舟”的證據,故吳清不具備原告的主體資格。此外,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在微博上與其有言語沖突的網友“透明楊小喵”就是答辯人(即楊雯雯),所以答辯人的被告主體資格也不適格,“畢竟沒有相關有資質的部門對微博信息予以認證”。
楊雯雯的代理律師認為,造成言語沖突愈演愈烈并不斷升級的嚴重后果是雙方相互謾罵的結果,對此,“吳越芳舟”自身也有不可推卸的過錯。此外,原告在訴狀中稱其不斷接到一些騷擾電話,給其生活和工作造成嚴重影響,但原告究竟接到何種騷擾電話?原告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何種程度的影響?是否達到構成侵犯名譽權的程度?原告都沒有提供證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