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劉麗(化名)因懷疑丈夫有外遇,最終導致其婚姻終結,潑硫酸將前夫及她懷疑的“小三”毀容。記者近日獲悉,因為劉麗限制刑事責任能力,認罪悔罪又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獲得從輕處罰。西城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010年11月的一天,剛剛離婚不久的劉麗將前夫以及她認定的“小三”約到茶館對質,劉麗一直認為自己與丈夫離婚就是被“小三”插足所致。三人見面后,劉麗借著查看短信質詢的機會,將事先準備好的硫酸潑向對方二人,致使二人面部被硫酸燒傷。經法醫鑒定均為重傷。
案發后,劉麗本人及家屬賠償了受傷女子240余萬元,劉麗的前夫也放棄了民事賠償請求。二人均對劉麗表示諒解。(北京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