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高交大隊洛川中隊接到舉報:有一個20多歲男子在包茂高速洛川段假冒交警行騙。日前,該中隊聯合當地派出所將其抓獲,李某竟稱此舉不為錢財,只因“熱愛警察這個行業”。
假交警上班有規律
5月23日下午5時許,延安高交大隊洛川中隊接到市民報警,稱在包茂高速延安往洛川方向出口,有一個人好像在假冒交警執法。據延安市高交大隊洛川中隊指導員裴高峰介紹,接到報警后,中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但當時嫌疑人已經離去。
據了解,該男子身著夏季警服,穿戴反光背心,手持數碼相機,在包茂高速公路由南向北方向洛川收費站高速匝道口處,對過往行駛車輛隨意拍照,執法方式十分“專業”,進而騙取錢財。令人不解的是,該男子每天下午兩點半“上班”,六點準時“下班”,“工作”還很有規律。按照該男子出現的規律,延安高交大隊洛川中隊隨后聯系洛川縣公安局鳳棲派出所民警,設伏抓獲假警察。
24日,洛川中隊跟派出所的民警設伏時看到,嫌疑人下午2時30分準時到達洛川收費站出口,在李某正在對一輛半掛車照相并準備騙取錢財時,民警將他抓獲。抓獲后民警發現,李某隨身攜帶有數碼相機,警用制式錢包等,在其攜帶的數碼相機里,還發現其拍攝的大量高速公路上過往車輛照片。
曾當過協警被辭退
據了解,李某唯一跟其他交警不同的是,他當時沒有戴帽子。經審訊,李某是洛川縣人,今年25歲,此前曾在省內某縣公安系統當過協警,后因紀律問題被辭退,對交警業務有所了解。
據洛川縣公安局鳳棲派出所所長栗永忠介紹,李某一直狡辯是“自己人”,一毛錢也沒有收。當問及他為什么冒充警察時,李某并不承認是為了騙取錢財,卻聲稱自己是因為干過這行,喜歡當警察才這么做,更不知道這么做違法。據警方介紹,由于李某行騙時間不長,加上沒有受害者報案,派出所對其行政拘留7日,并處以500元罰款。(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