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由中國文物交流中心主辦、四川博物院承辦的2012年中國博物館協會展覽交流專業委員會年會在成都舉行。全國70多家文博機構代表參會并對《文物出境展覽管理規定(修訂稿)》進行討論。
近年來,隨著我國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戰略的實施和對外文化交流的不斷擴大,文物出境展覽日益繁榮,交流合作形式日趨多樣,國家文物局于2005年發布實施《文物出境展覽管理規定》已不能滿足文物出境展覽工作的需要。受國家文物局委托,中國文物交流中心今年初啟動了《文物出境展覽管理規定》修訂工作。此次修訂主要內容有:一是增強對赴外展覽統籌規劃的指導性,避免出現各地赴外展覽出現各自為政的局面,造成資源浪費;二是對逐漸多樣化的境外合作機構進行明確規定,加強對新形勢下赴外展覽合作模式的指導性;三是對“展品”、“孤品”、“展覽期限”等在實際操作中容易出現模糊的概念進行規定,解決展覽申報描述不完善、相關概念不明確的問題;四是將明確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職責,加強罰則部分,提高法規的執行效力。
據悉,由中國文物交流中心創辦的博物館展覽交流網,已于日前完成構架并預上線。(四川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