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王 伊)4月6日下午,商州區人民檢察院聯合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商州區農業農村局等相關單位,共同監督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楊某某等5人將購買的千余尾魚苗在商州區二龍山水庫放生,以實際行動嚴格落實了該院首份環境保護類“社會服務令”。
2022年7月,楊某某等人使用手拋網,在商州轄區禁捕河道內非法捕撈水產品,被公安部門現場查獲。商州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本著“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向5名嫌疑人發出“社會服務令”,要求其向捕魚區域投放魚苗,以修復非法捕撈行為給漁業生態造成的損害。
通過此次放生魚苗活動,商州區不僅加強了對生態環境的修復作用,也對非法捕撈者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商州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環境保護類刑事案件中,將懲治犯罪與修復生態環境并重,讓違法者充分認識到非法捕撈行為給生態環境帶來的危害,深刻認識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不斷強化主動保護生態意識,避免違法行為再一次發生。
下一步,商州區人民檢察院將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攜手相關部門,加大對非法捕撈水產品等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打擊力度,注重對被破壞的生態資源的修復與法治宣傳,做好生態環境的保護者,守護好商州的綠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