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李力 胡根 李高峰) 丹鳳縣積極探索新形勢下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的長效機制,在農村基層黨組織中全面推行“四有三定兩評議”制度,促使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服務群眾中創先爭優,轉變了黨員干部作風,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推動了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四有”制度為“群眾有干部聯系卡、干部有民情日記、村有民情意見箱、鎮有民情臺賬”,聯系卡印有鎮村干部的姓名、職務(或崗位)、崗位工作職責及聯系方式等信息,便于群眾隨時聯系到干部,民情日記本由各鎮黨委統一制發鎮村干部,民情意見箱懸掛在群眾居住相對集中的醒目位置,每周開啟一次,收集群眾意見。農民有了鎮村干部聯系卡,有事打個電話就行了;干部有民情日記,群眾的事心中有數;村上有民情意見箱,暢通群眾訴求渠道。鎮有民情臺賬,村情民意有據可查。通過推行“四有工作法”,及時準確掌握農村一線的真實情況和廣大群眾的所思所盼,便于鎮黨委、政府及時了解促使鎮村的工作決策和安排更趨科學化,確保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問題能及時得到解決。
“三定”制度規定,各村黨支部每年初研究制定本村年度經濟社會發展工作規劃,將工作任務分解到聯系村的鎮干部和村干部,鎮村干部在一定范圍進行公開承諾,并分別與鎮黨委簽訂目標責任書,確保目標任務落到實處。鎮黨委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獎懲辦法,對服務群眾工作突出、完成目標任務較好、受到廣大群眾好評的鎮村干部,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實,完成任務較差、群眾評價不好的鎮村干部,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改正,并將考核結果與干部評優評先、年度考核、工資獎金及提拔任用相掛鉤。
“兩評議”制度規定,鎮黨委每季度集中評議一次鎮村干部,及時掌握干部工作情況,了解工作進度。黨員群眾每半年集中評議一次鎮村干部工作。每年年中和年末,由包村的鎮科級領導負責,組織村組干部、全村黨員和一定數量的村民代表,集中評議一次鎮村干部工作,黨員、群眾可以當場提問或質詢,鎮村干部當場做出說明,提出整改意見。凡測評群眾滿意度低于80%和駐村工作任務未完成到位的干部,由鎮黨政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