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4月20日,洛南法院召開析案明理大會,對8件典型案件進行剖析點評,分析總結審判工作成功的經驗和不足,邀請11名社會各屆代表和執法監督員,聽取了他們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這是洛南法院開展“法院管理加強年”和“創新措施落實年”的一次重要活動,對提升審判管理水平和案件質量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3月份以來,洛南法院組織26名業務骨干,對2010年以來審理、執行的798件各類案件進行評查,對存在問題進行通報,提出了整改意見。篩選出8件典型案件,其中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各1件,民商事案件6件,好的、差的各4件,8名審判法官對本庭所辦案件進行深入剖析,在剖析中,敢于揭擺問題,能夠觸及思想,找出了執法理念、司法作風、業務素質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為辦好案件責任心是關鍵、作風清廉是保障、法學功底是基礎、社會效果是標盡。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思想,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民事審判原則,狠抓司法作風建設,辦出高水平、高質量的案件。全體干警深受啟發。
會上組織學習了重新修訂的《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要求全院干警要充分認識加強審判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思想上要明確加強審判管理的主要任務,處理好審判與管理、自律與他律的關系,把審判質量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