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田昕 張博) 丹鳳縣公安局把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抓手,采取“五個注重”舉措,做到預防為主、調解為先、因情施策,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
注重接警處警,在第一時間化解矛盾糾紛。丹鳳縣公安局把接警處警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的首要環節,全力推行報警“一級處警、就近處警、有警推定”機制,進一步規范接處警工作,在接處警中及時化解社會矛盾。通過對接警臺人員的培訓,提高接警員的工作責任心和工作技能為處警工作贏得時機。今年以來,共接各類報警5766起,其中有效警情625起,通過及速處警,就地化解糾紛29起。
注重走訪排查,從源頭上消除苗頭性隱患。丹鳳縣公安局按照“調解工作優先介入,盡量不把矛盾糾紛推到下一關”的工作原則,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發現、消除和化解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結合“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組織民警深入村組農戶、田間地頭,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群眾訴求,搜集矛盾糾紛苗頭,走訪中,全局共主動排查出矛盾糾紛56起,已成功化解52起。
注重規范執法,在執法辦案中化解矛盾。深入貫徹落實各項執法規范化制度,加強日常檢查督導,加強對案件審核把關和評查整改工作,實行案件統一、歸口審核,定期組織民警開展執法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動,讓辦案民警深入剖析執法辦案過程中每一個環節存在的問題,從思想認識方面查找根源,進一步增強民警嚴格、公正執法的自覺性。在執法中,注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將調解工作貫通辦案始終,爭取當事人雙方案結事了,不生積怨。
注重積案清理,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今年以來,丹鳳縣公安局采取“地毯式推進”的方法,先后出動車輛70余臺次,警力200余人次,深入基層21個辦案單位,深入上訪戶家中,對涉法涉訴的案件和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細致、準確的摸排,并及時反饋相關信息,促使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落到實處。
注重輿論宣傳,營造和諧社會氛圍。“打架直接成本≈5至15天拘留+500至1000元罰款+至少5000元醫藥費;打架附加成本=心情沮喪低落郁悶+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朋友擔憂+生意工作可能蒙受更大的損失。”這就是民警為群眾計算的打架成本賬,兩個公式和相關法律條文案例被印制成精美的宣傳畫,在群眾中廣泛發放,受到老百姓的歡迎。同時,借助各級媒體對一些案件進行公開宣傳報道,以案說法,正面引導,積極為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截至目前,全局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96起,成功調解率為92.3%,未發生一起因矛盾引紛引發的重大惡性案件,全縣社會治安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