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李高峰) 為了保障村級集體資產的安全,客觀評價村級組織主要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丹鳳縣決定在全縣村級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之前,全面開展第七屆村級組織任期財務清查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丹鳳縣這次清查審計的對象是行使村集體及村民委員會財務審批權和參與村級經濟活動決策的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成員。對2008年10月以來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情況,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追溯或延伸。主要清查審計任期內農民人均純收入等經濟指標是否增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否完成,村級集體資產是否增值和債務是否按計劃或要求比例下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民主理財等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財經法紀執行情況。對農民群眾關注的集體資產處置,債權、債務管理,土地發包、承包,專項資金管理,財務公開熱點問題也一并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將作為考核、任免、使用、獎懲被審計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清查審計結束后,結果要向全體村民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