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徐毓才) 實施藥品“三統一”,即統一采購、統一價格、統一配送是陜西省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解決群眾看病貴問題的重點措施。今年以來,山陽縣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規范補助經費管理、加強綜合目標考核、嚴格執行采購發票“四不簽”和堅持定期通報四項措施,著力促進藥品“三統一”迅速步入規范軌道。
一是規范了“三統一”補助經費考核管理。年初,該縣針對藥品“三統一”經費補助未與工作質量掛鉤,不能充分調動基層醫療機構積極性的實際,制定了《山陽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三統一”補助經費考核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了醫療衛生機構貫徹執行藥品“三統一”政策的要求和鎮村考核主體,將政策性補助與“三統一”政策執行結果掛鉤,《辦法》全面考慮了村衛生室數、村醫人數、統一規定渠道采購量和到衛生院取藥費用。
二是將藥品“三統一”工作納入衛生院綜合目標考核??h衛生局制定了《山陽縣鄉鎮衛生院績效考核辦法》,考核結果與衛生院績效工資總額控制發放及院長績效工資掛鉤。該《績效考核辦法》將藥品“三統一”納入綜合目標考核,占百分制考核的10分,而且浮動在0~20分之間。該考核在全面評價“三統一”政策執行情況的基礎上,重點考核統配采購率和基本藥物臨床使用率。
三是嚴格執行采購發票“四不簽”制度。按照“三統一”政策規定,鎮村兩級醫療機構必須全部使用基本藥物,禁止使用目錄外藥品,所有使用藥品只能從規定配送公司采購,嚴禁從其他渠道采購。為確保政策執行到位,該縣建立了藥品采購發票“四不簽”制度,即凡是目錄內藥品不從“規定配送企業”購進而私自從其它渠道購進的,不予簽字;凡有意規避目錄內藥品而購進目錄外藥品的,不予簽字;特殊情況下,采購特別需要的目錄外藥品未報經衛生局批準備案的,不予簽字;有意不按照“三統一”規定辦,故意破壞“三統一”政策的其他情形,不予簽字,凡未經審核簽字的,均不得入賬。
四是堅持定期通報。為有力推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及時宣傳、學習、貫徹國家政策,反映全縣工作動態,縣三統辦定期編發《藥品“三統一”工作通報》。截止目前已編發四期,對規范藥品“三統一”工作起到了巨大推動作用。
通過以上四項實實在在措施的實施,山陽縣的藥品“三統一”工作逐步步入正軌。藥品采購量大幅上升,今年1~8月份,采購總額483.25萬元,統配采購比例逐月攀升,到8月份采購量已占使用量的48.1%,僅7、8月份,就有108所村衛生室從統一配送企業采購藥品44.25萬元。通過對30所衛生院57位醫師1657張處方抽查,使用藥品8868種次,其中基本藥物7266種次,基本藥物使用率達到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