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動司法,積極探索訴前調解工作新思路。為努力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有效減少信訪、執行、審判工作壓力,丹鳳法院提出“矛盾糾紛關口前置,法官工作陣地前移”的工作新思路,決定從立案環節抓起,大力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探索多元化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一是建立合理分流機制。對適合由人民調解組織調解且未經調解的民間糾紛,在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引導當事人選擇基層調解組織進行處理。二是建立聯動機制。在全縣設立了26個訴前調解室、22個便民聯系點和3個法庭工作室,落實機構、人員和報酬,啟動預約辦案機制,開展上門立案活動,共建法庭、鄉鎮、社區“三位一體”訴前調解網絡。三是建立長效機制。定期召開轄區相關部門訴前調解聯席會議,通報、分析治安形勢,共商合理分流社會矛盾、妥善解決矛盾糾紛大計。四是建立規范運行機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訴前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及“兩書一卡一冊”制度,對訴前調解的原則、適用范圍和程序的啟動、運行、終結等予以明確規定,使訴前調解工作有章可循。丹鳳法院建立健全以訴前調解為核心的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把司法調解工作向訴前、向社區(村)延伸,實現訴訟調解和人民調解有效銜接,確保矛盾糾紛在源頭上得到合理分流,在基層得到化解。三年來,全院合理分流到訴前調解解決710件,訴前調解成功率達97%,自覺履行率達99%,未發生一起新的上訪案件。立案受理的訴訟案件調解結案率達到了82%,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