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黃瑞珍)近日,山陽縣政府發布處置重特大火災應急預案,確保森林資源安全和林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努力把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山陽縣制定了處置重特大火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明確了組織指揮體系,預警、監測、信息報告與處理機構的職能與職責,火災的撲救措施,綜合保障措施等。規定在森林受害面積50公頃以上,尚未撲滅,造成3人以上死亡和10人以上重傷的;起火12小時,明火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災跨越外縣行政界限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發生森林火災,12小時尚未控制明火,并有釀成大災危險的;對工廠、倉庫等重要建筑和居民區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的;因當地力量不足,需要上級支持,或上級政府明確指示啟動預案的,都將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同時還規定,對在撲火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家相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火災肇事者,由當地司法部門依法進行查處;對于火災事故行政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追究,將依據《商洛市森林防火追究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