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田基恒)近日,陜西省商南縣檢察院為了進一步延伸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服務職能,極積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檢察機關延伸法律監督觸角促進檢力下沉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該院工作實際,創新制定了《商南縣人民檢察院巡回檢察工作暫行辦法》。
巡回檢察是由檢察機關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檢察官深入所轄區域的村鎮或有關單位巡回走訪,接受控告申訴,開展執法監督,化解社會矛盾,預防職務犯罪,監督惠農惠民政策落實,實現檢察工作重心下移,延伸法律監督觸角的一種新的檢察工作機制。采取依法履職與便民利民相結合的基本原則。每季度開展一次巡回檢察,每次確定一名院領導帶隊,可分成數個巡回檢察工作小組選擇部分鎮同時開展工作,每鎮巡回檢察不少于四分之一村組。每組要全面作好記錄,認真填寫巡回檢察日志。
巡回檢察采取定期巡回、預約巡回、帶案下訪、專項檢察、專題講座、召開座談會、設立檢察室、聘請聯絡員等方式開展工作。
巡回檢察辦公室設在控申科,控申科負責每次活動的協調、組織、聯絡、分組、載體收集、案件線索的分流督辦及工作匯總總結,每次活動后填寫巡回檢察情況通報。
巡回檢察與年度目標責任制相掛鉤,各科室(局)參與開展巡回檢察工作情況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酌情予以加減分,以此調動干警開展巡回檢察工作的積極性,推動巡回檢察工作深入開展,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培育商南檢察工作新品牌。